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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理模式选择

    国外对于建设监理模式(业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)的研究一直没有间断过,而且不断在实践中得以应用, 并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四种模式:
    1.业主项目管理模式,指业主聘请具有法人资格、独立开业的工程咨询公司或建筑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理组织, 承建工程咨询和组织设计, 并派出驻工程现场人员, 代表业主对建设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。这种模式由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监理单位进行。
    2.工程建设设计方进行管理模式,指由工程建设的设计方一并对工程进行监理。工程建设设计方进行管理模式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规模较小、工程建设项目技术不太复杂的小型项目。
    3.业主自己管理的模式,指作为业主的政府主管部门或社会团体直接派出人员组成监理机构,对其投资的工程实施监督管理。
    4.管理承包商进行管理模式,指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结合,增加了设计方案的可建造性,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,但是在管理承包商管理模式中,管理者主要还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进行管理,业主还另外要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组织、管理。
2013年8月9日